东航罢飞事件带来的思考
3月31日,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、丽江、版纳、芒市、思茅和临沧六地14个航班发生了诡异的“返航”:航班飞到目的地上空后,乘客被告知无法降落,又都飞回昆明。随着事态发展,“返航”事件的疑团越来越多,真相也变得越来越扑朔迷离。其中的主在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:
疑点1 为何天气只影响东航一家;
疑点2 一封神秘的“公开信”:
疑点3 “闭门密谈”只为天气:
疑点4 为何咬定“天气原因”.
现在这次的东航事件究竟内中的原委我们在这里也不想去多说什么,但是就此产生的联想却是很多的.第一,所谓的"知情权",这么多年了,我们一直在争取着,争取着能在第一时间让我们的百姓知道自己应该知道的事情的权利,可是在东航这件事情上,我们又一次的失望了.第二,此次事件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不健全,事件发生以后,我们国家也没有一个说法,而且对此事件表现出了不就有的木讷,真的是让人失望之极.我们知道当乘客“赖座”,扰乱航空秩序的时候,会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,那么当飞行员“罢飞”,造成社会巨大经济损失和公共安全威胁时,司法机关难道不应该及时介入,把事实调查清楚,还无辜乘客和民众们一个真相吗?第三,是飞行人员缺乏职业操守,道德水准亟待提高,你们可以采取任何方法来提高自己的待遇,但是不能拿那么多的乘客当作陪绑啊.第四,我们的工会组织就是一个聋子的耳朵,一点也没有用,什么时候工会能真正的为职工谋利益.第五,在此次事件中乘客的损失应该怎么样来计算和赔付.其实我觉得这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,在法律上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,那时候就是飞行员再想搞这样的事也得惦量一下,得有多少钱来赔付旅客,那才是有这个心没这个胆,有这个胆也不一定有那么多的钱.别像现在这样的,一个旅客就只给二三百元钱了事了.而且航空公司也就要考虑到这些事件会带来的后果了.